洗肺醫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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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敝司 lzm “洗肺醫療法的發明 香港 SARS 危機的前後

中西-申訴 為何要全球封剎林哲民的醫學發明

免費的健康或病理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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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m 同樣出色的經濟學成就!

將向各國政府提供有價的

幣政策的顧問報告

  香港衛生部門的

戰爭行為

“洗肺及冷凍”醫療法不向市民公開之林鄭主頁

 ---人類醫學歷史上最不文明的一段史實在此刻碑立傳!---

 隱瞞“洗肺”醫療法 最悲劣、可恥的手法是 謀殺-發明人 林哲民!

江泽民正在逆天而行,上天震怒雾霾聚京不散...

歷史的責任及代價隱瞞醫學發明者就等如人類的戰爭罪犯

救國救你的黨已時日不多令你責無旁貸等候你的恕吼

李 國能  积案 如山!

 為冤死亡魂

 

向你求助...

  The sin of HK court 

  罪證1-6

1.FAMV 1/2002  2.FAMV 16/2004   3.FAMV 10/2006   4.FAMV 19/2006  

 5.LDBM-220-2005  6.CACV-332-2006

How to cure the SARS, bird flu and phthisis, please link  www.ycec.net

主頁: www.ycec.net/UN/war-felon.htm

The important related letter www.ycec.net/UN/120617.htm  or  pdf

難道有錢賠就可以隱瞞醫學發明收買人命

致全球各華人團體、僑領及各傳播媒體書續十一

Lzm / Jun.15, 2007

今有報稱:“秦剛促美棄「冷戰」思維”是故意轉移視線的! 內情是布殊協助江-曾慶紅隱瞞 lzm 的醫學發明已引起內外交困,只好與 江帝分道揚標! 昨天,布殊促使「共產政權受害者紀念碑」落成儀式並講話:“...共產主義在二十世紀奪走一億人性命,光是在中國就有數千萬受難者。而值得警惕的是,以邪惡和恨為基礎的共產主義,到今天還繼續存在”  -曾慶紅隱瞞 lzm 的醫學發明正是來自江對lzm的恨意,此話從何說起?  請看lzm2001.12.10 董建華上京述職前的函件中就早已印正出江澤民的恨意根源,另www.ycec.net/Advice.htm (14/6)札記亦有剖析!

為了江澤民如此莫名其妙的“恨意”令中國政府負出的代價是歷史性!也給布殊抓到了把柄,這對一個龐大的政黨、整整幾代黨人的努力都不是公平的!擺在江澤民面前是一己之私或國家利益及政黨名聲的選擇還是被 選擇  這顯然是毛鄧強人政治之後的一大缺憾! 江澤民上海幫的心腹在中央政治局的大多數主裁“中央”決策為江澤民的“恨意”提供溫床與中國人盲從的效應才是今天中國政府舉世尷尬的基礎! 其要塞在於共產黨人在立國之後已近一甲子年還不能真正掌握經濟發展之匙,更還不能築建普世為基準的“價值觀”為社會、國家核心理念,引至今天的中國政府要改正江澤民莫名其妙“恨意”的錯誤也阻力重重,一切還似乎在等待、造就新一代強人的出現才可引領中國政府走出隱瞞醫學發明這種愚蠢及邪惡行為的星系漩渦! 

看今天,布殊抓住“邪惡和恨”為焦點的譴責,正是他擺脫不了西方社會共同“價值觀”的煎熬意欲善後之復筆! 看我們之前US, UKJP的傳播核心正是借用前總統卡特在上月指責布殊放棄“價值觀”為武器針對布殊以協助隱瞞換取利益! 卡特指責提前2年辭職的布萊爾是布殊的盲從,進一步說明, 難道吳議22/5帶隊在美國“中美經濟戰略對話”再次撤下了三百億訂單的國家行賄”等等如此有錢賠就可隱瞞醫學發明收買人命?!難道這不是邪惡又是什麼? 

目前,黃菊的死,若只為如此不道德的國家行賄手段負責是不足以向人民交代的,且不管是詐死、被毒殺或自殺而死都好,2/6當日香港TV的狗仔隊舉世聞名也不知所以,5/6當日曾蔭權率隊往京見習“死而後己”無奈遲了幾個小時!又曾慶紅亦將步李瑞環後塵退出政治局常委,似乎中共新一代強人來臨已近,胡溫核心已應快力斬亂麻,盡快替 lzm 平冤並須趕在西方之前承認lzm的醫學發明才合乎國家利益並體現鄧公遠見!

天隨附的“香港法庭成了超級黑店罪證三”, 主題是香港政府的律政司長黃仁龍代表了曾蔭權政府行政主導力逼原已糟透的香港法庭,再有一位法官背判法紀及良知,進一步言聽計從地駁奪兩位廠家當然的司法上訴權,並於 2007.04.15 向香港法庭籍 駁奪上訴權後的所謂訟費 扣押 林哲民(lzm)及另一上訴人馬文豪在官塘興業街的廠房,就在一國兩制的幌子下, 在江-曾慶紅的權勢下,曾蔭權政府成為一個邪惡的政府了已經是證據確鑿!

    2007.04.15這個日子正是四天前的2007.04.11., 溫家寶總理於離開韓國之前收到韓國總統替本人要求轉交於2007.02.24發表的香港 法庭成了超級黑店 罪證一二 經觀閱之後隨即面對華僑及媒體等發表傷感怨言觸暗揄香港政府強調社會和諧的定義是公平正義! 強調一個現代化的國家制度好,能夠使壞人辦壞事不能得逞;制度不好,好人也不能辦好事,更可走向反面…然而,4天后的曾蔭權政府更是變本加利,可見曾蔭權根本不當溫家寶總理一回事

 

香港中華廠商會會員向各界求助

日昌電業公司 林哲民  

Jun.15, 2007                                     

 ycvec_lzm@yahoo.com.hk or Tel: 3618-7808   

請瀏覽主頁: www.ycec.net/UN/Lt-to-world-051017.htm

致全球各華人團體、僑領及各傳播媒體書續十一之

 

                     香港法庭成了超級黑店  罪證三                 Jun.15, 2007

 

    Feb.28, 2007公佈的 香港法庭 成了超級黑店 的罪證一、二,林哲民亦已於三月中通過與香港60位立法局議員 秘書或助理 直接對話式逐一論正 向轉達 香港法官中形成了以分享訟費利益為目的類似三合會一樣的組織 劫據了香港法庭!   可惜的是,60位議員有良性互動、義憤填膺者不多,因此助長了律政司長黃仁龍也不甘其師父李國能在罪證一、二獨領風騷, 配合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駁奪上訴權 濫用公帑及公權力,對揭發其師父李國能真相公報私仇,這就是今天的罪證三的焦點, 沿自對土地審裁處 LDBM-220/2005一案的上訴

 

    土地審裁處LDBM-220/2005的焦點只在電訊局於2001年時 嚴重地違反他定下的手機天線安裝規則,批準在CSL 官塘興業街14號永興工業大廈13樓電梯邊的光井暗格及天臺水塔安裝各一對500W的手機天線上下對瞄準 林哲民辦公室天臺出租單位,並同時威脅到整層1311個分立單位廠家員工安危,林哲民空置單位6年整,C-9單位潘太年青青生瘤入院,C-11馬生腦後腫瘤切不得。   在聆訊中,容耀榮法官從 衛生署長專家代表潘昭邦 當庭作供確認一旦輻射超出標準便會導致白內障、血癌、疲勞同失億等病,又從電訊局長專家代表陳述書及口頭作供確認500W的手機天線在10米及20米扇區內嚴重超標,又從200514日的信中看到電訊局長批準使用300W,從而經 確認的證物R-18 簡單計算,即使批準使用的是300W功率,天線的輻射依然超標危害健康,衛生署長專家代表對此不過問,而電訊局長專家代表則表示決不收回許可證!因此,容耀榮法官頒令批準在合拼案中加入控告政府部門,請閱 www.ycec.net/LDBM/220/2005.htm

江澤民 長期破壞一國兩制的國際承諾, 操控香港法庭逼害 lzm 的證據如下:

1. FAMV 1 /2002;

2. FAMV 16/2004;

3. FAMV 10/2006;

4. FAMV 19/2006;

5. LDBM-220-2005;

6. CACV-332-2006

江澤民 的親信習慣以升官位為誘逼法官違法判決林哲民巨額訴訟費用掠奪金錢!

1. 土地審裁處的恶作剧

2.香港司法-戰犯  

3. 香港政府-戰犯    

4.申請林哲民破産案!

江澤民錦衣衛亦逼有關

政府部門出手逼害林哲民!

1.董建華批予林哲民醫治

 SARS專利引江澤民不快!

全城起哄!董建華台!

警務處主頁

2. 是誰以安裝手機發射天線 射殺林哲民?

  官塘警方不敢處理!

3. 江澤民錦衣衛暗中令北角警方參與唆使租戶拒交租搞死lzm, 結果大出丑!  

4.江澤民錦衣衛同曾葫權勢力暗中令土地註冊署刻意 加工英皇道989e601查冊 毀謗lzm 唆使港島區物業一同杯革出租無恥可悲!

行政部門的違規做亂

史冊難容

1.電訊局官商合作开先例!

2.產 署盜之無道由此可見

屋宇拆屋令-風雲再起

3.對林哲民非法拆屋令

4.  拆屋令也同時危及臨近

的屋主業權!

5. 稅務局與中銀面光四清

金管局也危如累卵

中共統治權術之

剖析!(製作中)

恒昌電子在中國投資

的辛酸史!

1.恒昌電子起訴 江澤民

2.官員勒索成禍根

3.沙頭角 海關 手段辣

4.法官盜之如探襄取物

5.深市公司出手掠奪

6. 深圳海关的不羁

7.不感謝lzm拯救中國SARS國難的醫學發明江澤民為何還要下令謀殺發明 人lzm !

8. 江澤民錦衣衛lzm 在深圳的女性朋友也不放過,他們在深圳公務員隊伍中特選年青帥哥, 大耍公費死纏,若欲先睹為快, 請登入QQ290619513 流覽相冊 (製作中)

 

 但當針對衛生署長及電訊局長的索償書在2005.08.09存檔後,律政司提出申請剔除傷害申索書,顯然是黃仁龍 通過 其師父 李國能 干涉容耀榮法官獨立判決,因此,容耀榮法官對律政司言聽計從,請看他2005.07.27的命令,反而指責濫用司法程式並拒絕轉介高院及區域法院一派胡言! 更不要臉地判批給律政司巨額訟費! 是如此的出爾反爾,是如此的反骨,是如此的不要臉!

     更不要臉的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馬道立 早就接受黃仁龍透過李國能的授命, 讓排期主任及司法常務官關起高院上訴庭大門, 胡亂以《高等法院》對個別對法律問題上訴21天的時限的60A3條規則 取代 59號命令上訴時限為28天的4條規則 從而剝奪了上訴權,上述網址案中馬道立的回信 蠻橫到 不回答為什麽可以59號命令的時限規則 馬道立黃仁龍 師承 李國能掌控下的終審法院駁奪 FAMV 1/2002,FAMV 16/2004, FAMV10/2006 FAMV 19/2006 當然上訴權的手法更勝一籌, 因此,黃仁龍又趁機於2007.04.15向土地審裁處申請 所謂批準的 HKD $31,203.68訟費扣押林哲民及另一上訴人馬文豪在官塘興業街的廠房,黃仁龍代表了曾蔭權政府,行政與司法一家親,就如此演變為一個邪惡的政府了!

現香港法庭成了超級黑店的罪證三. 再次 傳真給香港的 60 位立法局議員,不止是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 和 黑社會集團 的攔路打劫沒有分別,代表曾蔭權政府的律政司黃仁龍也赤膊上陣準備實踐被 移花接木的“死而後已”, 在這歷史的交錯點議員們若無回天之力,不彷尋找TV上廣為港人熟知“隱者龜”的下落為民除害脫現對市民的承諾,令個人歷史有個清晰交代

 

香港 林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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