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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審曾蔭權,償還香港數萬市民命債 輯一.

致全球各華人團體、僑領及各傳播媒體書

六四"更可怕更血腥千萬倍的事實就發生在今天的香港!  那就是由隱瞞幫助香港政府渡過SARS危機的醫學發明引起!

      2006 1228 衛生署的顧問醫生曾浩輝在召開的記者會上介召了新界兩豬農肺炎死亡的經過並強調,本港急性肺炎死亡個案常見,是本港第三大刹手,每年導致數仟至一萬人死亡! 而醫治SARS發明洗肺滅菌的醫療法是可以特效地應用到對肺炎病人的醫治,每年近萬的亡魂大軍必然會有你的親朋戚友受害其中,因此,隱瞞者曾蔭權就成爲超級大屠夫!你有責任加入公審行列!

      2007 731 ,我們向60位香港立法會議員傳真了上述重大議題的申訴信全文可在網址www.ycec.net/UN/070731.htm 供瀏覽,兩大主題是: 1. 範太辭職無助喚醒曾蔭權維護法治; 2. 隱瞞渡過SARS危機的發明等同殺人犯!  而這近萬亡魂的大屠夫就是香港的現任行政長官曾蔭權

      因上述,忍無可忍,我們只好在2005.11.09起訴曾蔭權! 四大訟因就陳列在www.ycec.net/Prosecuted-TYQ/HCA-2260-2005.htm上, 原訟庭朱芬齡法官蓄意曲解法律規定條文踢除本案讓如此的殺人犯逃離法網等同幫兇或殺人犯! 又因2007 726 ,上訴庭張澤佑、袁家寧法官 更是不問是非 缺乏獨立審訊原則中止聆訊,現唯有訴諸 市民公審 爲龐大的亡魂大軍申冤!

      從曾蔭權的兩次陳詞中,難道沒有醫療專家可協助答辯嗎? 但曾蔭權自知理虧不敢面對公堂辯個真假!曾蔭權選擇 默認了發明的有效性,卻在2006.04.03的陳詞7.寫下了如下卑俗屁話欺騙法庭:

1. 原告人的發明專利陳列在智慧產權署網站上,發明根本不能被隱瞞;

         2. 衛生官員即使知道有關發明,亦沒有責任去替原告人推銷或宣傳;

      官方網站上發表發明專利與官方承認應用發明根本上就是兩碼事! 問題就出在如果這個發明是醫治SARS及各種肺炎的唯一良藥可以救人一命,那麽,難道不是民選只會強調打好這份工"揣摩主管港澳的老闆中央常委曾慶紅聖意的曾蔭權就沒有責任推介給各醫療單位讓市民受益,讓香港每年近萬條肺炎病人的生命免於死亡 

     又當訟因中指責曾蔭權侵權,為隱瞞的需要他令衛生官員向市民推銷類固醇等抗生素戰勝SARS,還一度愚弄市民虛構Tamifiu可醫治禽流感促發搶購潮,更指使港大的袁國勇教授製作TV特輯虛構生理鹽水可入肺嚨"出細菌,公開以假亂真狡詐侵權代替原告人的PFCO的專利藥品! 因此,原告人指責曾蔭權違反香港法律第284章《失實陳述條例》及侵權違反司法公正,曾蔭權的陳詞無法反駁這些事實,只在在2006.04.03的陳詞8狡辯行政長官沒有與原告人定立合約,《失實陳述條例》不適用,也就是說特首是可以撒謊的!

但全港市民都看到曾蔭權兩次的宣誓就職要誠信為民,要保護智慧產權,要效忠基本法!  基本法第35條不是保障香港居民有權對行政部門和行政人員的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嗎?  曾蔭權還剛剛出書立著要為每一市民"做好這份工"嗎?  難道這不是與民之約又是什麼  但是,由他指派的 朱芬齡法官 也就這麼 為保官職做好這份工"就這麼簡單地認為"《失實陳述條例》不適用就踢除整個訟案,為曾蔭權打開法網,也令香港法治社會的神話破產!

現在,全港市民可以品味特首曾蔭權的政治道德了 

     在此,我們還要嚴正指出,洗肺"的發明更必須更改教科書才會全民諧知,不能再拿Tamifiu 欺騙市民了!  正如去年底死亡的兩名肺炎豬農,隱瞞令醫生及豬農不清楚肺炎的病因是細菌跑進了肺部繁殖屬表面性質的細菌感染,洗肺"才是肺炎最新最有效的醫療法!  因此,他們只得信任政府推銷或宣傳"Tamifiu或類固醇等抗生素, 他們在發燒4天內體溫過了 39 還繼續吃退燒藥,去到北區醫院兩天,北區醫院不僅沒有發明人洗肺"藥物PFCO的制藥機,醫生更不懂要爲他們立即洗肺"而死亡! 為什麼身為行政長官會執著怕救人一命會益佐"原告人讓原告人檢便宜? 又或者大概是Tamifiu或抗生素廠家懂得給回扣曾蔭權或衛生官員?  原告人不,曾蔭權何以可認定沒有責任去替原告人推銷PFCO的制藥機

爲何香港會有如此愚不可及並毫無政治道德的人當我們的行政長官?  

曾蔭權更對不起香港社會的是,爲免爆發禽流感、豬鏈菌求助原告人的發明,曾蔭權不惜以行政手段收回牌照將新界的雞農、豬農趕盡殺絕,讓業者失去生計,也讓今天的香港人要食貴肉!

我們要指出 曾蔭權必須 2003.05.15後死亡的SARS病人,爲去年底死亡的肺炎豬農及衛生署承認的香港每年有近萬名急性肺炎 死亡者家屬 賠償命債! 而多年來放縱曾蔭權隱瞞醫學發明的香港傳謀人是時候深刻反省他們的政治道德到哪里去了! 比六四"更可怕更血醒千萬倍的事實就擺在香港傳謀人面前,他們該如何發動公審為冤死的亡魂申訴、為民請命!

為香港每年近萬冤死亡魂,必須立即公審曾蔭權!

 

廠商會日昌電業公司                                   本頁網址:www.ycec.net/UN/070805.htm

林哲民                       

Aug.05, 2007                                                                            lhj@ycec.net or Tel: 3618-7808

 

公審曾蔭權,償還香港數萬市民命債 輯二.

致全球各華人團體、僑領及各傳播媒體書 十四

   比“六四”更可怕更血腥千萬倍的事實就發生在今天的香港Aug.05, 2007輯一的公審曾蔭權讓全球華人全港各界都清楚地看到一個血淋淋的事實,那就是政府衛生署承認本港急性肺炎每年導致近萬人死亡! 主因在於幫助香港政府渡過SARS危機的“洗肺”醫療法PFCO清洗藥的發明因曾蔭權決意的蓄意隱瞞, 這從曾蔭權成為被告後拒絕答辯 不敢 反訴 以“恢復受損的名譽”是在於 自知理虧不敢“對薄公堂”說個清楚!

      全球華人全港各界要看到了“衛生官員即使知道有關發明,亦沒有責任去替原告人推銷或宣傳。”曾蔭權在法庭上的陳詞的野蠻及喪失人性!但曾蔭權在法官的支持下,仇視社會文明、草管人命偏與發明人過不去, 曾蔭權寧願違背基本法47-48條職責 執行《醫院管理局條例》V的規定為公眾利益 卻拒絕向醫管局發出書面指示在醫院廣設“洗肺室”以創新的醫療法拯救肺炎病人生命,即 寧願每53分鐘便殺害一個急性肺炎病人也不讓發明人林哲民從獲得智慧產權受到尊重的利益! 這顯示普選的重要性!

曾蔭權以如此的狹窄心胸 讓世人看到了身為香港特首的公德心,更不用說人之常情的惻隱之心了因此,每年近萬死亡肺炎病人家屬有權索命賠償

另外,香港人還必須知道一個秘密,生局長周一嶽今年 324 籍主持「世界防癆日」的盛大典禮向各國承認香港結核病個案每年六千宗同意22日亦只在鳳凰衛視資訊台播出的美國結核病人因隱瞞發明的侵權面臨醫療費按人口比率的賠償這是中港高層與西方討價還價的“秘道”!因此在隔天全港報紙及TV無一敢報導! 起因是以色列在2月份出現SARS一樣可怕的肺炎,一下就死掉170多人 死亡率高達30%以上,因為隱瞞發明己國際化,西方各國都向WTO提出侵權賠償,其中1億人口的墨西哥更具體以每個結核病人6000美元計算即開價每年5億美元!也就說,曾蔭權政府應一視同仁地 賠償香港 結核病人 每人6,000美元!  

    曾蔭權為何如此胆大包天,視法治於無物? 因為行政長官手握法官的任命權,曾蔭權早己布署以官職 誘惑 法官違法! 例如,在CACV 122/2004 一案,當鄧國禎、任懿君及林文瀚法官 誣判林哲民近百萬訟費後,鄧國禎立即提升為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立即提升為土地審裁處庭長以資獎勵  亦在LDBM61/2002一案非法判決的訟費曾蔭權 亦以提升 羅雪梅訟費聆案官為區域法院暫委法官作交換 巫判 林哲民要多付數萬訟費!  香港的法治已經死亡!香港傳媒似乎做乖乖仔排隊拿獎去了,警方也不敢查涉及曾蔭權的報案,取而代之的已是曾蔭權的個人獨裁!

    公審曾蔭權的輯一. 已於傳遍立局、區議會及各界,曾蔭權卻自9日起北上向他的新舊直屬上司曾慶紅及江澤民 展現“做好這份工”上述的豐功偉績! 希望兩領導人看看自已雙手,是時候收拾殘局了186倍於香港人口的中國,隱瞞也同時幫助北京渡過非典危機的“洗肺”醫療法付出的代價更是每秒鐘殺害3.5的肺炎病人及中國每年1,116萬的肺結核病人需要醫治!

 

廠商會日昌電業公司       

林哲民                                                         瀏覽主頁:www.ycec.net/UN/war-felon.htm

 Aug.15, 2007                                      控告曾蔭權主頁: www.ycec.net/Prosecuted-TYQ.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