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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长
许宗衡先生阁下:
就敝司的申诉,于2006年12月17日,阁下指示沙头角田心区赵福义警长到敝司处通知本人向市府呈递敝司在深圳及东莞两地工厂被法院违法拍卖资料,敝司分别于12月23及31日分别向赵福义警长递交了申诉文件分别达95及1,058页之多。
于2007年2月16日,香港特区政府驻粤办也来信告知也已将我们的申诉信通过市信访办转交给了阁下,及后,应市信访办吴处长的电话邀请,同样的两册申诉文档册也于2007年4月9日下午5点面交信访办李少凌副处长。
面对敝司的长大十年的重大冤案,本人后来也在几次在电话中力促吴处长要尽快秉公处理,敝司苦等至今全无下文。
因此,
就在阁下参加两会其间的本月9日,敝司向两会发表了《为民执政不能花言巧语,人大、政协两会责无旁贷》致两会代表的公开信,相信阁下及市各局室领导层也均悉全文。
必然是阁下的指示,沙头角田心区陆勇明于本月13日下午4点带领3个便衣的沙头角派出所工作室警干到访敝司,领头范柄新先生当面劝说敝司:“…不要再写了,保证尽快为敝司处理(两大冤案),只是涉及司法程序要多点时间…”,本人对此充满高兴及期盼,
承诺主即停笔,并向范柄新先生面交了一份2007年10月12日向市中院被拒的起诉状共226页让他深入了解案情。
但十分的失望,就在昨天,陆勇明(13502862268)及范柄新(13602590398)警干却在电话中否认了有上述这一事,这就令人不解及疑惑?
我不相信这是市政府的诚信出了问题,因此请市长过问如此的是非,并希望尽快能够还我司公道!
谨此!
深圳市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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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市局市代转
此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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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哲
民
2008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