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局專責委員會來得遲,由楊永強辭職承擔責任的社會成本最輕!

 

焦點:如果楊永強、袁國勇 不能否定 PFC+O3 可以2小時內特效醫治SARS, 5月15日後65例死亡病人家屬可以向他們索命賠償!

 

立法會成立專責委員會來得大遲,不能否定 PFC+O3 可以2小時內特效醫治SARS,才是問題焦點所在,然而,楊永強、袁國勇醫療發展總監譚黃智緩不停地在電視上向市民散佈如果再有新病人入院,初時先用抗生素及輔助治療。如情況不理想,就會用備受外國醫學界質疑效用的利巴韋林加蛋白酶抑制劑治療,嚴重病人可以加入大劑量類固醇,但類固醇令沙斯康復者骨枯也已爆光, 楊永強還正準備計謀著將299名死亡病例踢除一半至9% 來隱蔽他們的失職!病人家屬有責任捍衛真相,否則亡者不寧!

 

楊永強、袁國勇譚黃智緩似乎在否認PFC+O3是一種吃進肺部醫治SARS的特效藥,但又不能自園其說!

 

進行沙士測試被受指責成了冤大頭的荃灣港安的SARS案 私人化驗所「HK DNA CHIPS LIMITED」都具備條件化驗證實PFC+O3是一種吃進肺部醫治SARS的特效藥! 楊永強、袁國勇、譚黃智緩手中的權力更可以輕易做到,但他們在這種嚴厲的指責中默認他們的謊言是確實存在的www.ycec.net/SARS-Patent.htm PFC+O3是一種吃進肺部醫治SARS的特效藥的專利早已進入多國專利局,有關人仕迷信可以國家的實力壓制在國際申請是不切實際的!不具備專業知識的人都會立即下定義認同 PFC+O3的療效!

 

5月15日傳給特首辦醫治SARS的發明也傳至衛生署已由辦公室葉小姐在6月7日 親口向林哲民證實,如果楊永強、袁國勇 不能否定 PFC+O3 可以2小時內特效醫治SARS,那麽不就例證有人疏忽失職,對5月15日後65人的死亡病例必須負責,或者是偷用並刻意隱瞞醫治SARS的發明成果則更大件事! 如此的高官問責制的聲譽又如何挽回? 楊永強、袁國勇、譚黃智緩又如何可以厚顔到再出臺接受訪問?  那麽又跟辭職有何差別?辭職還多少可撿回點尊嚴以在親朋戚友中稍微提起胸膛,肯定有助重建香港醫學界公德!否則這將是政府指鹿為馬尷尬的漩渦

 

今見報,病人互助組織聯盟主席陳萃菁聲言:追究責任不如做好「沙士」防疫,此話差已!追究責任可以令政府高官堂堂正正做人!市民可以不再對SARS恐懼,社會也不再受SARS重臨之時百業.受損!

 

焦點的 PFC+O3 藥物 “肺臟表面處理的單氧療法”的發明亦同時對醫治癌症提出全新的溫差效應處理醫學概念 引導 醫學界戰勝 癌症 已在瑪麗醫院報捷 癌症不再是不治之症!癌症的病人有知道的權力,有生存醫治的權力!香港兩家醫學院有跟進的責任!

 

專責委員會來得大遲,由楊永強辭職承擔責任成本最輕,政府承認 PFC+O3 SARS特效藥及應用才能輕裝上陣搞好經濟重民生,否則違背良知違背公德將時刻受到遣責! 新聞自由亦在此成爲焦點,傳媒不要裝啞了,職責不可卸,良知、公德豈可昧!

 

很明顯的,如果楊永強、袁國勇 不能否定 PFC+O3 可以2小時內特效醫治SARS病人,不也承認他們疏忽職守草幹人命! 那麽自 5月15日 之後SARS的死亡者共有65名,其家屬 也就 要問個明白,爲何不使用 PFC+O3特效醫治他們的親人?  若楊永強、袁國勇回答不出的話,那麽該65名家屬便完全有權力可以向楊永強、袁國勇索命賠償了!

楊永強明知不可爲而違是没有智慧的表现!因以隱瞞醫治SARS的發明成果劣行必須下臺承擔責任,楊永強已無資格繼續為香港服務,否則無法挽回政府的誠信!

 

請瀏覽最新 篤爆 網頁  www.ycec.net/after-SARS-period-hk.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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