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T CHONG ELECTRIC COMPANY

BLK C-4, 13/F., WING HING IND.BLDG., 14 HING YIP ST., KWUN TONG, KLN, H.K.

TEL : (852) 23440137    FAX : (852) 23419016

Home page: www.ycec.com   E-mail: lzm@ycec.com

 

衛生福利局及食物局長

周一嶽醫生:

 

前天收閣下寫於2004年12月10日以回復本人2004年11月9日的信件。

 

可喜的是,閣下承認了藥劑及毒藥條例28條訂明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提供

的藥物,可豁免遵守某些銷售條件,只是閣下認為:“…這一條並不豁免此等藥

物須向藥劑及毒藥管理局註冊的要求。”

 

現查明該條例28條訂明如下:

(1) (a)註冊醫生為提供醫療、註冊牙醫為提供牙科治療,或註冊獸醫為提供動物治療而供應的

藥物: (1997年第96號第40條修訂)

 

(2)藥物須加上標籤,清楚標明供應或配發藥物的人的姓名或名稱以及地址。

 

(3A)如屬第(1)(a)款所提述的藥物,則須在供應該藥物當日,或如在該日辦理並非合理地切實可行,則

須在該日隨後一日,在治療紀錄或其他關於供應藥物的文件內,載入下列詳情一

 

很明顯的,本人對廣泛的肺部疾病藥物“…並不豁免此等藥物”并不存

在,相信只是閣下一時的誤解而巴!

 

“中央密令”早己由朱育誠在國慶前進一步析意解除,閣下很清楚,不再

重提!國家主席胡錦濤前日在澳門聽取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述職,並會見了

香港特區政府代表團但不見閣下蹤跡,胡錦濤提出了三個希望。其中要求閣下務

必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努力改善民生,熱忱回應和解決民眾關注的問

題,更何況公開執行本人對廣泛的肺部疾病藥物專利即原以醫治SARS的發明,

受益的是廣大的市民及節省50億經費(11月9日信件),而本人亦想告知閣下,本人

PFCO專用製藥機己將在本星期內進入實用性生產及配售期!

 

至於閣下信中強調“科學檢測”及“臨床證實”並非難事,因為前衛生署

長代秘書葉小姐在去年的6月7日在電話中告知如要講出怎醫SARS(臨床)是必須

獲得特首辦同意,如有必要,本人將會作出懇求!袁國勇的祕書早亦在去年很興

奮地告知:“…不那簡單,我們還要配濃度!這都不重要,閣下以資深醫生見

稱一定會明白,表面處理藥物的臨床不必同一般的腸胃吸收及血液呻加載治療因

素須要長時期觀察其負作用!袁國勇9月19日都可以在特輯中吹噓以鹽水濃, 出

肺部病菌!  據最新的雷射分析法,負作用報告書即時可達,臨床療效更簡單,

請閣下以民為本,急病人之需為所需,盡旱指示醫管局委派專家談判組!

 

了草謹此!請即回復!

 

 

Dec.22, 2004

Fax: 852 2521 0132

Pm: 1:10

香港專利號

HK1060833發明持有人

林哲民